·藏傳活佛、僧侶之外的人忌穿黃色衣物。
·不能跨過或踩在別人的衣服上,也不能把自己的衣物放在別人的衣服上,更不能從人身上跨過去。
·忌戴別人使用過的舊帽,也不能戴帽子睡覺或疊戴兩頂以上帽子,更不能反戴帽子、反穿衣服。
·男子忌用婦女穿過的衣帽,若丈夫健在的婦女不得隨意摘下耳(墜)環(huán),不能跳越男子衣飾,母親也不得跳越成年兒子的衣飾。
·不能披麻袋之類物品,忌用麻繩、毛繩當(dāng)作腰帶系身,除服孝者之外,腰帶兩端是不能在身前打結(jié)的。
·婦女晾衣服,尤其褲子、內(nèi)褲不能晾在有人經(jīng)過的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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